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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万元买下的万科公寓,却变成了违规居所? 发布时间:2019/8/5 17:05:46

2019-08-02 13:51 来源: 经济网 罗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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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见习记者 罗赟) 广东省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当地出售的金域中央楼盘,将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楼盘出售,从2016年至今,已经有5800多名购房者购买了该楼盘。业主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发现房屋用途显示为办公用房,不仅不能办理居住证,还可能是违建。

楼盘以公寓宣传,落户、上学不用愁?

这个楼盘,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与广州仅一桥之隔,地理位置优越。整个项目由金域名都、金域花园和城东花园三个区域构成。由于公寓的购买不受佛山市本地限购政策影响,再加上万科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购房者的吸引力巨大。

业主反映,购房时的种种宣传显示,万科金域中央销售的是公寓项目。而其建造也是按照住宅标准,卧室、厨房、阳台、卫生间、客厅等一应俱全。且有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办理居住证,落户、上学不用愁。

今年6月,业主王先生发现自家房屋用途显示为办公用房,立刻咨询了佛山12345政务热线,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给出答复是:登记是办公用途的房屋,禁止有居住用途,若已把办公用途改为居住用途,未经规划的,属于违建。

据央视财经援引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这类公寓房只是表面上具备住宅的基础设施,但在土地性质上却还是办公用地,对于想要买房落户、孩子上学的业主来说,买这样的公寓房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除了虚假宣传问题外,业主还表示,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属性的认定也存在矛盾,在一位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第三条明确写着商品房用途规划用途为“办公”,但第十八条却写着房屋仅作“公寓式办公”使用。

这种情况,据新华社援引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法律责任有两种责任,由于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欺诈的话,要承担一倍或三倍的赔偿;再一个责任就是行政责任,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的规定,就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客户关系中心负责人:通宵办公也是商住

7月1日,经过万科金域中心城东花园的部分业主与万科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后,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发出了一份《情况说明》,该说明称:经核实,金域城东花园4座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房屋使用用途为办公用房。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已明确说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办公用房,与部分业主已办房产证所载明的用途相符。

7月5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联合发出了一份告知书,明确指出,万科金域中央该项目房屋的规划用途均为办公用房,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广告行为。

7月21日,为了再次协商解决公寓属性问题,业主们再次找到万科进行沟通,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中心负责人刘世泽表示,不排除有销售人员为了冲业绩拿奖金,可能虚假销售,并希望业主提供这些资料予他们进行严查。然而根据业主的表述,当时销售团队对于营销方式、对外以公寓销售的口径是统一的。

对于业主提出的购房合同中办公用房与公寓式办公的表述前后不一问题,刘世泽说:“这个确实我们也跟你说过了,当时的笔误或者什么的。”

面对业主们指出万科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的问题。刘世泽没有给与正面答复,他称,房子关上门后,自己怎么装修也没人去管。人在办公楼里办公,如果通宵的话也算是在里面住了,这个其实也没关系。

据新华社消息,就在业主们与万科签约中心协商的当天,万科金域中央楼盘周围的房产中介和万科公司物业装修中心的员工还在以公寓的名义来继续兜售、装修这些实际为办公用房的房屋。

编审:姚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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